宏石激光采购数据与公开信息相差巨大,此前招股书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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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激光切割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激光加工智能解决方案,客户遍布于精密器械、汽车配件、厨卫五金、电子电气、智能家居等诸多领域,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上市。

根据本次招股书披露,宏石激光的孙公司HSG株式会社租用了“日本千叶县千叶市美滨区中瀬一丁目6番”,以及日本国立千叶大学所拥有的“千叶大学千叶市稻毛区弥生町1-33知识密集型联合研究中心大楼203”两处房产,用于公司日本研发部办公所用,前一处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81.55平米,租赁期限是从2020年5月1日开始。

但是根据宏石激光此前于2021年7月发布的第一版招股书,其中第127页至129页披露的“办公用途相关租赁房屋”信息中,并未包含有位于日本的房屋租赁相关信息;但是当时招股书中披露公司已有了日本研发部。在此背景下,公司在2021年进行的信息披露中并未涉及后来披露的、租赁期从2020年5月开始的租赁房产,至于当时的日本研发部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后来披露的租赁期从2020年5月1日开始的租赁协议,是否为公司首次发布招股书之后倒签协议等,宏石激光并未接受记者采访。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位于日本的第二处租赁办公场所,也即向日本国立千叶大学租赁的房产面积为100平米,租赁期是从2023年6月15日开始,也即在此之前公司的日本研发部仅有一处面积为81.55平米的办公场所,而最新招股书披露,在这一处81.55平米办公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HSG株式会社,2022年总资产高达459.37万元、营业额达383.33万元。

再来看宏石激光的经营数据,招股书披露锐科激光是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2021年和2022年采购金额分别高达24871.5万元和22818.98万元,是宏石激光最主要的激光器供应商。但是根据锐科激光此前发布的2021年和2022年年报,当年的第一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分别仅为1.57亿元和1.29亿元,都与宏石激光披露的采购金额相差巨大。

另据招股书第141页披露,公司的核心产品平面光纤激光切割机的销售均价一直不足50万元,2022年还降至41.95万元;专业光纤激光切管机是单价较高的产品类型,2022年销售均价也仅为55.08万元。但是根据公开招投标资料显示,宏石激光的激光切管机销售均价却显著超过了招股书披露的水平。

例如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激光切割机采购定标结果公告显示,宏石激光以88万元的价格中标,还有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收获机具公司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宏石激光也以80万元的价格中标光纤激光切割机1台,这也指向公司招股书披露的销售均价,与其他公开信息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一种实时监测激光焦点的方法”是公司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之一。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披露,此项专利的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发明人为李宇红、常勇,在申请初期原定申请的是发明专利,但在2021年5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另据宏石激光在2020年7月21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此项专利因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以及从属权利要求都不具备创造性被驳回。

上述专利的发明人为李宇红、常勇,其中常勇是宏石激光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仅为大专学历;李宇红则未被招股书提及,也即并未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在列,也未在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宏陆中持股。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检索,李宇红是宏石激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但此人并未被列入核心技术人员。